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委)、規劃局、房地產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委)、規劃局、房地產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為預防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保護廣大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省安委會辦公室工作部署,現就做好全面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規劃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1廣泛開展安全宣傳
各市要動員房屋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宣傳欄、LED顯示屏、張貼宣傳畫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集中宣傳近期全國范圍內發生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視頻或圖片,提醒業主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危害性,提升消防安全意識,自覺規范停放、使用正確的充電方式。
2組織開展集中清理
由住建委牽頭,集中部署開展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開展集中清理活動。嚴禁在走道、樓梯間、首層門廳內存放電動自行車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3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關于督促物業企業加強物業使用維護落實物業服務的通知》(建房2017[69]號)要求,落實監督書面告知制度。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集中停放、集中管理。加強停車管理,加大巡查,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亂停亂放、堵塞消防通道、亂拉電線的電動車主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勸,不集中停放的車主,應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城市管理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報告。各市住建委、規劃局、房地產管理局、城管局要組織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工作開展檢查。
4完善小區電動自行車停車和充電設施
加強新建居住類建設工程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配套建設,未按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的,城鄉規劃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規劃核實手續,建設主管部門不予竣工備案。因地制宜、在適當位置劃定老舊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的停放區域或建設符合安全條件集中停放、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需求。納入整治改造的老舊小區按照實際需求,增設或改建電動自行車停車庫(棚)、完善充電設施。
鄭州鵬飛小區智能充電站可對十臺車(或多臺車)同時充電,提供有償計量收費,解決小區內因無充電設備,致使業主在單元樓前,亂拉亂扯電線等諸多安全隱患現象提供解決辦法。同時也方便了業主,不需要再拆卸電池上樓充電,也為小區管理單位的規范管理,建立健全智能化管理配套設施。小區智能充電站是物業單位和開發商打造多元化服務、人性化服務的配套設施選擇之一。
1、操作簡單,方便管理,投幣、刷卡即可通電工作。
2、可靈活設定單位幣數和單次刷卡通電時間,(1-8小時可任意設置)。
3、通電工作時間按分鐘倒計時顯示,時間為零自動斷電。
4、具有斷電記憶功能,停電后再來電時可以自動啟動恢復斷電時的狀態。
5、投幣控制:可根據自身需求投入相應的枚數或刷卡次數,具有功率過載保護、斷電記憶自動恢復功能(來電后原剩的充電時間可繼續使用)。
6、智能CPU識幣系統,密碼保護功能等。
7、系統具有過載、短路、漏電保護功能。支持設備功率檢測,避免大功率的使用而成電費損失,杜絕火災;
8、可查看IC卡余額,當前消費金額;全程語音提示操作,刷卡蜂鳴提示;
9、計時收費支持預扣費和一次性扣費,可回刷退款(使用可選擇)
10、主板采用雙面線路控制,貼片式電子器件,進口單片機編程,保障了線路的穩定各設備的安全性;
11、按充電功率大小,分段計費,用戶與物業權益雙保障